丰台抢孩子事件(丰台抢小孩)

2022-09-29 03:00:04   编辑:仲逸琰
导读很多朋友对丰台抢孩子事件,丰台抢小孩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一位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家长...

很多朋友对丰台抢孩子事件,丰台抢小孩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一位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家长称,10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妻子独自推着婴儿车,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在银泰百货大洪店购买奶粉时,遇到三名试图抢夺孩子的女子。报警后,这位家长发微博说,抢劫孩子的人只被警方行政拘留五天,这让他很不解。由此,“丰台抢孩子”事件在社交媒体迅速发酵。

5日下午,北京警方通过“平安北京”微博发布消息称,已组成专门工作组审查此案,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

微博截图

目击者:混乱只持续了一两分钟。

当时的细节,这位家长在微博中提到:妻子独自带着儿子在走直梯的过程中,比如银泰百货大红门店,有三个女人,一个接一个,围着妻子。其中,前方39岁的女子沙某某试图将11个月大的儿子拉出婴儿车,但由于孩子在婴儿车内系了安全带,沙某某第一次尝试未果,其妻子赶紧制止了沙某某。随后,69岁的妇女高某某和63岁的妇女云某某上前拉住孩子。挣扎中,妻子的叫喊声和孩子的哭声很快吸引了周围的人。在热心人的帮助下,孩子最终没有被抢走。

记者在事发现场采访了多名目击者,目击者均表示,事发地点位于银泰百货大红门店北门门口3号电梯前。事发当天,负责商场的保安称,他当时在商场北门外,听到叫声后赶到了现场,但打斗的过程只持续了一两分钟左右。当他到达时,孩子的母亲说抢孩子的人不见了。

保安:“有人跟我打招呼,然后我就从那个门进来了。一群人围着一个女人,抢劫的过程只用了一两分钟。我进来的时候,一群人已经从门口走到大厅,站在这个位置。一个戴眼镜的女人说那些人抢了她的孩子。她说她不认识那些人。”

公安机关:抢劫儿童的4人被拘留5天。

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外,这位家长在微博中写道,他的妻子在做笔录的过程中从警方了解到,抢劫孩子的三名女子后来带了一位名叫李的老太太,自称是孩子的奶奶。下午2点左右,当她第二次来到银泰百货寻找孩子时,被蹲守的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图片中可以看到,警方查明,2018年10月2日10时许,李某某、沙某某等人在本市丰台区银泰百货内,将他人子女误认为自己的孙子孙女并实施抢劫,引起大量围观。扰乱该地区公共场所秩序后,被警方查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李某某、沙某某等四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此事在网上迅速引发关注。有网友认为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未遂案件,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从轻处理。也有网友认为现在下断言为时尚早,事件疑点重重。比如几个嫌疑人为什么选择一楼拥挤的大堂?事发后,为什么第二次回到事发商场“找孩子”?

事发当天值班的保安也表示,事发的3号电梯厅上方有监控。如果是“抢人”,选择在这一带作案,令人费解。

值班保安:“这个事情不正常。如果是抢劫或者抢小孩,你不能来这里抢。这么多人还明目张胆,监控也看得一清二楚。”

记者调查:仍有疑点待解。

这位家长在微博中透露,已经向丰台公安分局提交了《立案复议申请书》。昨天下午,“平安北京”在微博中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有家长反映其孩子在大红门某商场被抢,并质疑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从轻处理一事,丰台分局已于10月4日收到涉事家长的复议申请。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进行复查,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是孩子祖国的未来。北京警方一直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儿童安全,维护家长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对警方工作进行监督。

此外,该家长还在原帖中透露了一些细节,称在等待夫妻二人做完笔录的过程中,刑警会时不时问他们一些问题,比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是否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等。这位家长认为,警方的调查方向似乎有问题。

但是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也就是水母侦探社,对这个细节进行了解读,在网络上形成了一定的传播力。水母侦探社在文章中写道,知情人士称,“那天在商场里,抢人的老太太竟然把受害者一家当成了儿子、儿媳和孙子。所以在被警察带走后,她还跟警察说自己的孩子不孝,不给孙子看。这导致了当时刑警同志的困惑,出来询问夫妻关系,婆媳关系。”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份声明中,有几个细节存疑。第一,值班保安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只看到了母亲和孩子,没有看到孩子的父亲,他在微博中也声称自己不在。其次,根据微博显示,孩子的父亲李某某“误认”了孙子,当天上午抢劫案发生时并不在场,直到下午第二次搜查时才出现在银泰百货。李某某之前“认识”孩子的爸爸妈妈吗?李某某等三名女子的“抢人”行为是否有预谋?目前,警方和相关报道并未透露更多细节。

律师:无论是否认错人,涉事四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寒认为,即使网上“李某某承认其儿子、儿媳、孙子”的说法能够得到证实,李某某、沙某某等四人仍需为“抢孩子”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

晓寒:“如果这个案子,根据目前的新闻披露的消息和警方披露的消息,真的属于女性误认了自己的孙子,然后造成了哄抢,他们也需要承担几个相应的责任。就民事责任而言,其实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中,奶奶不是这个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她无权抢夺这个孩子,即使这个孩子真的是自己的孙子。因为这样会损害相应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的监护权。第二,他们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车站商场等公共秩序的,应当相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此外,晓寒律师还分析了其他几种可能性。如果几名妇女不是被误认为他人,而是以此为借口拐卖儿童,就涉及严重触犯刑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丰台分局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综合相关证据确实排除了几名妇女拐卖儿童的嫌疑,那么丰台公安分局依据disturban对四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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