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消费纠纷一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难点

2022-05-31 13:19:33   编辑:李元
导读诱导卡处理,夸大宣传,企业关门逃跑,退款权利保护没有门……这种预付卡监管领域的问题在未来有一个法律紧箍。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

诱导卡处理,夸大宣传,企业关门逃跑,退款权利保护没有门……这种预付卡监管领域的问题在未来有一个法律紧箍。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局依托网格监督,根据实际管辖范围,执法人员深入健身房、美容院、儿童艺术培训、儿童娱乐场所、理疗保健等行业商业实体,开展北京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工作。该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预付消费纠纷一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难点。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前期支付容易,后期退款困难等相关投诉同比大幅增加。导致预付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因管理不善、转让、破产而违约,未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停止商业霸王条款。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2021)》,预付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难点。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前期支付容易,后期退款难等相关投诉同比大幅增加。该报告显示,预付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是商家因管理不善而转让,破产时违约跑路,债权债务处理不当。

据报道,新出台的规定特别提出了设立7天冷静期的新要求,并明确了解除合同的退款规则。

根据规定,如果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未使用单一使用预付卡支付商品或服务,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经营者应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全部预付费用。如果消费者接受了运营商提供的免费体验、试用或礼品等服务,则不影响消费者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根据草案,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应包括退款方式、退款计算方法、争议解决方法等。

与此同时,诸如解释权属于运营商之类的霸王条款也被暂停。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向办理该卡的消费者出具相关凭证,包括预收金额、履约期限、收费标准、退款方式和计算方法。

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铺通知、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括不退款、不补发、解释权属于经营者等。消费者有权了解预付卡的使用情况,查询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也有权了解经营者的备案情况和预收资金的保管情况。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双方就合同理解问题发生争议时,我们该怎么办?根据规定,一旦消费者与经营者就经营者提供的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如果对相应内容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此外,如果经营者在发放单用途预付卡时赠送实物、增值服务或股权基金,则应在合同中明确赠与部分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期限。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将口头承诺写入书面合同。

确保预收资金的安全。

为防止商家恶意卷款跑路,规定还建立了预收资金存管制度。

根据规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预收资金规模、利益相关者程度、预付款期限等因素,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确定预付资金存管的经营者范围,明确存管比例、资金转移条件和周期。

那么,企业应该在专用存托账户中存入多少预收资金呢?在条例审查过程中,提出了对所有行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者实施资金存托的必要性,这是不合理的。在存放预收资金时,还应为经营者适当使用预收资金留出空间。

据介绍,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了统一的单用途预付卡预付资金存款信息平台,制定了存款银行准入标准。纳入预付资金托管范围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行业预付资金托管规则,在托管银行开立相应账户。未纳入预付资金托管范围的经营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风险储备、保证保险、行业共同保险或者其他第三方托管等措施,确保预付资金的安全。

为避免一刀切,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必要的支持,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资金托管行业的具体办法,纳入托管管理经营者范围、资金托管要求、资金提取方式等。经营者应当在存管银行开立专用存管账户,将符合规定要求的预收资金存入账户,并按照规定提取。

此外,在余额处置方面,该规定建议,只要卡中有余额,就可以继续使用。运营商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消费者要求退还余额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未达成协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原渠道一次性退还相应的预付费用余额。如果单用预付卡余额不足以满足消费者要求退还的最低单用,经营者应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消费者。

地方积极推动立法。

预付消费模式经常发生纠纷,维权难,与现行法律对预付消费缺乏监管有关。

据报道,2012年11月实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中国唯一一部从国家层面制定的关于预付卡管理的规定。然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这项已经实施了近10年的措施存在严重滞后。例如,只有从事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的企业法人才适用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但不涵盖目前经常暴露于相关问题的教育和健身企业,这导致大量实施预付消费的运营商脱离监管。法律应明确预付消费的含义、发卡单位资格、发卡方式、发卡数量和金额、资金监管等,为预付消费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除了即将在北京实施的规定外,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推动单用预付卡管理的规范化。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上海市单用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预付卡资金存管制度,并规定了资金监管模式、资金监管比例、资金专户存管、资金转移方式等。

最近,深圳发布了第一个数字人民币教育培训机构预付平台,解决了传统预付消费终止消费退款困难、关闭恢复困难、消费者权利保护证据困难等痛点。这是中国第一个数字人民币预付消费平台,也是深圳市福田区建设数字人民币示范区的重要措施。

专家建议,考虑到预付消费涉及市场监管、商业、公安等多个部门,在实践中,由于多重监管,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等问题。因此,法律应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范围,结合预付消费的特点,建立全面系统的预付消费监管体系,多部门协调合作,使预付消费的各个领域得到有效监管。有必要在预付消费领域出台专项立法。从准入条件、业务要求、行为准则、资金监管、维权救济等多个维度对预付消费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管,并将其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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